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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尘埃69 于 2025-8-7 10:37 编辑
由于医保的原因,上呼吸机病人,湿化管路的灭菌注射用水不能单独计费了,怎么办?各位老师贵单位 有什么解决办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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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所收载的制药用水分为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和灭菌注射用水:
(1)制药用水的原水通常为饮用水(天然水经净化处理所得的水)。
(2)纯化水:纯化水为饮用水经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方法制得的制药用水,不含任何附加剂。纯化水不得用于注射剂的配制与稀释。
(3)注射用水:为纯化水经蒸馏所得的水,是最常用的注射用溶剂。注射用水可作为注射剂、滴眼剂等的溶剂或稀释剂及容器的清洗溶剂。注射用水的质量要求:一般蒸馏水的检査项目+细菌内毒素(热原)检查和无菌检查。
(4)灭菌注射用水:为注射用水按照注射剂生产工艺制备所得,不含任何添加剂。主要用于注射用灭菌粉末的溶剂或注射剂的稀释剂。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婴儿暖箱的湿化装置应当使用无菌水。 https://www.nhc.gov.cn/zwgkzt/pyzgl1/201006/47616.shtml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二)各种插管后的感染预防措施 1.气管插管:如无禁忌,患者应采用床头抬高30-45度体位,且尽可能采用无创通气;吸痰时严格无菌操作;重复使用的呼吸机管道、雾化器须灭菌或高水平消毒。呼吸机管道如有明显分泌物污染应及时更换;湿化器添加水应使用无菌水每天更换。对危重病人须注意口腔卫生,实施正确的口腔护理。 https://www.nhc.gov.cn/yzygj/c100068/201312/bb7828bf10ea47b2a0e5e79ab0feeb4b.shtml
WS/T509 -2016《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8.3 呼吸机相关肺炎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8.3.1 应每天评估呼吸机及气管插管的必要性,尽早脱机或拔管。 8.3.2 若无禁忌症应将患者头胸部抬高 30°〜45°,并应协助患者翻身拍背及震动排痰。 8.3.3 应使用有消毒作用的口腔含漱液进行口腔护理,每 6h〜8h—次。 8.3.4 在进行与气道相关的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8.3.5 宜选择经口气管插管。 8.3.6 应保持气管切开部位的清洁、干燥。 8.3.7 宜使用气囊上方带侧腔的气管插管,及时清除声门下分泌物。 8.3.8 气囊放气或拔出气管插管前应确认气囊上方的分泌物已被清除。 8.3.9 呼吸机管路湿化液应使用无菌水 |